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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聘董事长,需要支付补偿金吗?|公司法研

京商创业2022年11月21日政策法规103

有些公司会委任外部的人员担任董事来管理公司,负责公司的投资融资、财务管理等。在任命董事长时,公司会依据章程规定或是股东会决议来聘任董事行使法定职权,董事同意任职并开展委托事项,那么公司与董事之间是属于什么关系呢?公司可以随意解除对董事的委任吗?公司解除后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呢?

经典案例

甲2001年3月入职A公司,至2013年6月在A公司任财务总监;2013年7月至2017年7月在A公司任副总经理;2011年3月至2017年7月被调往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B公司兼任总经理;2017年7月20日任B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月薪税后7万元。

2018年2月起,B公司与C公司签订人事服务合同约定由C公司为甲缴纳社会保险费;2018年4月7日,B公司免去甲的董事长职务,甲进行了工作交接。交接完毕后,B公司未安排甲从事其他工作,工资自2018年5月起未发放。甲认为B公司免除其职位后未对其另行安排工作,属于变相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B公司称与甲之间为委任关系,非劳动关系,免除甲的职务即解除委任,不存在另行安排职位。双方协商无果,2018年9月,甲申请仲裁,要求B公司补发免除职务后的工资28万元,返还代垫的五险一金60975.81元。仲裁委以不属于劳动争议处理范围为由不予受理,甲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B公司与甲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合同关系。甲被A公司调任其全资子公司B公司任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行使公司法赋予的职权,从公司法的角度看,公司与董事之间即形成委任关系。但公司与董事之间的委任关系并不排斥劳动合同关系的存在,甲虽未与B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负责公司融资、对外协调及财务管理等大量具体经营管理事务,受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和约束,B公司按月向其支付工资并委托C公司代缴“五险一金”费用。符合劳动关系的构成要素。所以,B公司与甲存在劳动关系,B公司应支付甲工资及垫付的五险一金共计340975.81元。

风险提示

公司委任董事作为董事长,则公司与董事之间为委任关系,那么公司可以随时解除董事;但如果公司为董事缴纳社保且董事服从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公司与董事之间可能被判定为劳动关系,如果公司与董事之间为劳动关系,公司随意解除董事的话,则会涉嫌违法解除,需要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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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建议

公司如何管理聘用的董事人员,避免解聘后承担赔偿金的风险呢?我们建议:

1、协议约定董事的委任、解聘事项

公司对于董事长的委任、解聘等事项,可以在签署的书面协议中约定。如董事的岗位职责、薪酬福利条件、与公司之间属委托关系等。当公司与董事约定了双方为委托关系的,公司可随时解除董事,且属于合法解除。但如果未约定双方之间为委任关系的,且董事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公司可以单方解除的事由,公司则不可随意解除,如随意解除,需要支付董事违法解除赔偿金。

2、若与董事成立劳动关系,对董事履职情况应定期进行考核

当董事与公司之间为劳动关系时,如公司认为董事对于公司的管理等与公司的发展不符或达不到公司的要求,想要合法的解除对董事的聘用。公司可基于用工管理权并依据公司的考核制度对董事进行考核,如董事未达到公司的考核标准,公司可以董事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该解除事由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可单方解除的情形。

3、解除与董事劳动关系的合法流程

如上述所说,公司对董事进行考核后,董事未达到考核标准,公司可解除劳动关系。但并非公司对董事进行一次考核不合格即可解除劳动关系。具体流程如下:公司对董事进行考核后,董事不符合考核标准的,公司可对董事进行培训或者调岗调薪;经过上述的培训或者调岗后,公司在下一个考核周期再对其进行考核。如果董事还是不能胜任当前岗位的工作或调岗后的工作,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当决定解除劳动合同时,公司应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载明解除事由;并应当依法提前通知工会,否则可能因解除程序瑕疵导致违法。对于公司高管的解除,还可阅往期文章《总经理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可以随意解聘吗?》【劳动法研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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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

李 慧

股权高级合伙人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盈科管理委员会 委员

盈科业务指导委员会 委员

盈科公司法律事务部 副主任

上市公司商学院《法律风险》主讲导师

工信部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律师

中级并购交易师、碳排放交易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

业务领域:公司设立与投资、公司合规体系建设、股权激励、股权架构设计、并购与重组、破产清算、商事诉讼等法律事务。

李慧律师,专注于企业法律顾问服务,长期致力于公司法与合规研究,熟悉公司治理结构、内部运营和HR管理事务。

担任多家教育培训业、口腔医疗业、物流业、制造业、传媒业、租赁服务业、住宿餐饮业、软件与信息技术业、珠宝首饰业……等行业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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