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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5成都各区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来了

京商创业2024年09月22日政策法规93

2025年各区随迁子女政策已经陆续发布啦

需要提前准备的材料

最新!2025成都各区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来了

记得抓紧时间办理哦

GRADUATION TRIP

申请时间

·成都随迁子女 ·

2025年4月1日—4月30日

*需提前准备材料

申请入口

成都随迁子女入学管理平台

在聊天对话框回复【随迁子女】

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申请入口

查看各区申请政策、材料要求等

PART.1

天府新区

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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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在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以下简称“四川天府新区”)居住,且在“5+2”区域就业的来蓉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人员,其随迁子女申请在四川天府新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用本指南。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为一个区域(简称“5+2”区域,同一区域内不相互办理),其它区(市)县分别作为一个区域。

申请方式及条件

(一)积分申请

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应于2025年2月1日至4月30日到四川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的积分办理窗口申报积分并办结,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积分达10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四川天府新区合法稳定住所,在四川天府新区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且申请人居住房屋用途为“住宅”);

2、申请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

3、申请人持有与“5+2”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5+2”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二)材料申请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居住证持有人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四川天府新区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持有与“5+2”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5+2”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3、自2025年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已在四川天府新区连续居住满半年,依据居住类型(房屋用途为“住宅”,若居住自购房或直系亲属自购房者需实际交房满半年),出具下列对应的证明材料:

(1)自购房者: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房屋信息查询记录》);

(2)居住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自购房者: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房屋信息查询记录》);

(3)租住房屋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发证时间为起始时间);

(4)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租赁合同》;

(5)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的集体宿舍房产证明(房屋权属为该单位集体)及该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满半年证明。

4、自2025年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已在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符合上述两类申请方式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其随迁子女在四川天府新区接受义务教育,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筹安排入学。

重要提示: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在四川天府新区入学资格。

办理流程

(一)提交材料

申请人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上传资料主要包括:

1、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

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不在同一户籍的还需提交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3、

申请人与“5+2”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5+2”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二)网上审核

4月10日至5月15日期间的工作日,各街道在“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审核申请人上传资料,并联网审核以下材料: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由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及积分信息。

2、截止2025年4月1日前,申请人已在四川天府新区连续居住满6个月的相关材料(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等)。

3、申请人与“5+2”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在“5+2”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申请人依法连续缴纳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情况。

(三)结果告知

各街道审核后,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发布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可登录平台查询结果)。

1、对未通过审核的,显示“审核不通过”,并通过平台反馈原因。

2、对提交资料不全或者有误的,申请人根据平台提示补足相关材料。

3、对通过审核的,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 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并于2025年7月第三周的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告知申请人子女就读学校。

(四)报到入学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子女,根据《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安排学校确认学位,并按学校入学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确认学位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及地址

图源:天府社事发布

PART.2

高新区

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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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对象

在成都高新区居住,且在“5+2”区域就业的来蓉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人员,其随迁子女申请在成都高新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用本须知。四川天府新区(原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区、武侯区、成华区视为一个区域,简称5+2”区域(同一区域内不相互办理)

二、申请时间

2025年4月1日-4月30日,申请人在“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提交入学申请。

三、申请方式

积分申请

(供市外户籍且居住地与工作地不在同一区域者选择)

1.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于2025年2月1日至4月30日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的积分办理窗口申报积分并办结,积分达10分及以上并办结(其中“稳定职业

指标”缴纳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高新区合法稳定住所,且在高新区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申请人居住房屋用途应为“住宅”)。

2.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

3.申请人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4.申请人与“5+2”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5+2”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材料申请

(供市外户籍和本市跨行政区域就业人员选择)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居住证持有人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成都高新区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成都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院证明》等)

3.申请人与“5+2”区域的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在5+2”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自2025年4月1日上湖6个月,申请人已在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自2025年4月1日上湖6个月,申请人已在成都高新区连续合法居住满半年的相关材料(房屋用途为“住宅”):

①自购房者: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房屋信息查询记录》);

②居住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自购房者: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以及直系亲属关系材料

③租住房屋者: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发证时间为起始时间):

④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凭住房租凭会同》

⑤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的集体宿舍房产证明及该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申请非毕业年级转学及初中入学,还需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证明(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国网学籍号、现就读年级等信息)

四、审核流程

1.街道办事处初审:2025年4月10日-5月15日,成都高新区各街道办事处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对申请人的上传资料、联网资料(《四川省居住证》及积分、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等大数据信息)进行审核。

2.教育行政部门复核:2025年4月10日-5月15日,成都高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复核。

3.结果告知。审核过程中,将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发布审核结果通知。

(1)对未通过审核的,显示“审核不通过”,并由平台反馈原因。

(2)对提交资料不全或者有误的,申请人根据平台提示补足相关材料。

(3)对初审、复核均通过的,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二维码)电子通知书》

咨询电话

图源:高新教育体育

PART.3

武侯区

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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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在武侯区居住,且在“5+2”区域就业的来蓉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人员,其随迁子女申请在武侯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用本须知。四川天府新区(原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视为一个区域,简称“5+2”区域(同一区域内不相互办理)。

申请时间

2025年4月1日-4月30日,申请人在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提交入学申请。

申请方式

(一)积分申请

1、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于子女入学当年2月1日至4月30日申报积分并办结,积分达10分及以上并办结(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武侯区合法稳定住所,在武侯区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且申请人居住房屋用途为“住宅”);

2、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

3、申请人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4、申请人与“5+2”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在“5+2”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二)材料申请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居住证持有人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武侯区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3、申请人与“5+2”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在“5+2”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自2025年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已在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自2025年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已在武侯区连续合法居住满半年的相关材料(房屋用途为“住宅”)。

自购房者: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房屋信息查询记录》)。

居住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自购房者: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以及直系亲属关系材料。

租住房屋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发证时间为起始时间)。

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的集体宿舍房产证明及该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申请非毕业年级转学及初中入学,还需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国网学籍号、现就读年级等信息)。

结果告知

武侯区各街道办事处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对申请人的上传资料、联网资料(《四川省居住证》及积分、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等大数据信息)进行审核。

1、对通过审核的,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2025年7月第一周的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告知申请人子女就读学校。

2、对提交资料不全或者有误的,申请人根据平台提示补足相关材料。

3、对未通过审核的,由平台反馈原因。

报到入学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子女,根据《成都市随迁子女 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安排学校确认学位,并按学校入学时间到校报到。若逾期未确认学位视为自动放弃。

温馨提示

1、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武侯区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2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3、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不接收转学生。

4、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武侯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部分区域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将跨片区统筹安排入(转)学或统筹安排进入区政府委托的民办中小学就读。

5、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并按照2025年成都市小升初政策升学,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现居住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就学。

6、已在“5+2”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同一学段不办理“5+2”区域内转学,并将此次所取得的《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交回现就读学校继续就读,直至完成该学段学习。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武侯区教育局普教科

85061586(小学)

85077562(中学)

PART.4

双流区

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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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对象

双流区外户籍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双流区接受义务教育。

申请时间

2025年4月1日—4月30日。

申请方式

非成都市户籍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选择“居住证积分申请”或“非积分申请”;

成都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只能采用“非积分申请”。

温馨提示:居住在双流区、工作地在区外的非成都市户籍申请人(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和未就业人员),可选择居住证积分申请方式。

申请条件

居住证积分申请

持有在双流区公安部门办理的《四川省居住证》申请人,于2025年2月1日至4月30日申报积分并办结,积分达10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双流区合法稳定住所,并在2025年4月1日前上溯6个月在双流区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

积分办理地点:成都市双流区大件路文星段289号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积分窗口,咨询电话:85817006。

特别提醒:申请居住证积分,请提前半年向公安部门了解积分的相关要求,如须提前缴纳满半年的成都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购买、租赁的房屋是否有积分资格。

非积分申请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四川省居住证》持有人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双流区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在双流区公安部门办理的《四川省居住证》(成都市非双流区户籍到双流区居住就业的人员只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与双流区注册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双流区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自2025年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自2025年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已在双流区连续居住满半年。

下列材料之一可证明申请人在双流区居住满半年。

①2025年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在双流区办理且已满半年的《四川省居住证》;

②2025年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在双流区公安部门登记且已满半年的《居住登记回执》;

③2025年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在双流区的使用性质为住宅的《不动产权证书》(含《房产证》或房屋备案信息登记表)以及同一房产的水、电、气缴纳满半年的证明;

④2025年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在双流区房管部门备案满半年的租房证明。

申请方法结果查询

入学申请

审核结果查询

家长可通过“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查询审核结果,结果类别包括:“审核不通过”“审核资料不全,需补足相关资料”“审核通过,含《成都市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

安排原则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双流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证(地)所在镇(街道)统筹安排入学。其中,东升、九江、西航港、怡心街道等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街道,随迁子女将统筹安排到政府委托的民办中小学或邻近镇(街道)的公办中小学就读。2025年7月,申请人可在“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查询学位安排情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

图源:双流教育

PART.5

龙泉驿区

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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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龙泉驿区流动人员是指①非成都市户籍在龙泉驿区居住且办理了居住证的人员;②本市非龙泉驿区户籍在龙泉驿区居住且就业的人员。

申请方式及条件

一、积分申请

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于申请入学当年2月1日至4月30日申报积分并办结,积分达10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稳定居住指标”得分不低于5分,且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龙泉驿区连续居住满半年)。

积分咨询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政务服务中心积分窗口

积分咨询电话:028-64733986

二、非积分申请(材料申请)

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和本市非龙泉驿区户籍在龙泉驿区居住且就业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在龙泉驿区办理的居住证(成都市非龙泉驿区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与龙泉驿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龙泉驿区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3.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如社保为单位购买,购买单位需与龙泉驿区签署劳动合同单位保持一致)。

4.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龙泉驿区连续居住满半年,提供以下任何一种证明均可。

(1)自购房者:提供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2)居住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等)自购房者:提供房产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

(3)租住房屋者: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4)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提供租赁合同;

(5)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提供所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房产证明及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其随迁子女在龙泉驿区接受义务教育,由龙泉驿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申请时间

2025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办理流程

一、提交资料

申请人进入“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根据平台提示上传以下材料: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如不在同一户籍的还需要提供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资料,如《出生医学证》等)。

3.申请人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该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

温馨提示:有特殊需要或不熟悉网络操作的申请人,可到龙泉驿区街道(镇)登记点或龙泉驿区教育局进行线下申请,现场办理。

二、网上审核

4月10日至5月15日期间的工作日,龙泉驿区各街(镇)办事处在“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利用相关部门数据进行联网审核。

三、结果告知

通过“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发布审核结果。

1.对未通过审核的,显示“审核不通过”。

2.对提交资料不全或者有误的,通知申请人补足相关材料。

3.通过审核的,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并拟定于2025年7月初,通过“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告知申请人子女就读学校安排情况。

各街道(镇)登记点信息:

图源:龙泉驿教育

四、报到入学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子女根据学校安排,出具《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于规定时间内到安排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咨询电话

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小学:028-84865929

初中:028-84847876

PART.6

青白江区

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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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来青白江区居住就业人员(非青白江户籍)随迁子女

申请方式及条件

一、积分申请

二、非积分申请(材料申请)

申请时间

4月1日至4月30日

办理流程

一、提交资料

申请人进入“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根据平台提示上传以下材料: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如不在同一户籍的还需要提供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资料,如《出生医学证》等)。

3.申请人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该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

温馨提示:有特殊需要或不熟悉网络操作的申请人,可到龙泉驿区街道(镇)登记点或龙泉驿区教育局进行线下申请,现场办理。

二、网上审核

4月10日至5月15日期间的工作日,龙泉驿区各街(镇)办事处在“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利用相关部门数据进行联网审核。

三、结果告知

通过“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发布审核结果。

1.对未通过审核的,显示“审核不通过”。

2.对提交资料不全或者有误的,通知申请人补足相关材料。

3.通过审核的,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并拟定于2025年7月初,通过“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告知申请人子女就读学校安排情况。

四、报到入学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子女根据学校安排,出具《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于规定时间内到安排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咨询电话及地址

图源:青白江教育发布

PART.7

都江堰市

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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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第一类:成都市以外户籍就业人员的子女。

第二类:成都市以内非都江堰市户籍就业人员的子女。

第三类:幸福、灌口、银杏、奎光塔四个街道以外的都江堰市户籍,到这四个街道居住就业人员的子女。

第四类:幸福、灌口、银杏、奎光塔四个街道以外的都江堰市户籍,跨镇(街道)居住就业人员的子女。

办理方式

(一)非成都市户籍(居住证持有人)可以选择“材料申请”或“积分申请”。

(二)成都市以内户籍非都江堰市户籍或都江堰市内跨镇(街道)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可采用“材料申请”。

申请方式

(一)线下申请

都江堰市跨镇(街道)居住就业人员的子女或不熟悉网络操作居住就业人员子女入学,申请人持相应的材料到指定登记点(详见2025年3月下旬公布的随迁子女入学通告)进行线下申请,现场登记。

(二)线上申请

都江堰市以外户籍来我市就业人员的子女入学,登录“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申请时间

2025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审核校验

(一)材料申请

1.合法稳定居住满半年以上。

申请人户籍为大成都以外的:需提供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已在我市连续居住满6个月的《四川省居住证》,以及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图源:i都江堰教育

申请人户籍为大成都以内的:需提供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已在我市连续居住满6个月的相关材料(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信息摘要3,其房屋用途为“住宅”),以及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图源:i都江堰教育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3.申请人与我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经市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审核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我市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申请人截止2025年4月1日前,已在我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签订《劳动合同》的应由用人单位缴纳),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二)积分申请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居住证》及积分信息。其中“申请人积分达10分及以上”(“稳定职业指标”缴纳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都江堰市合法稳定住所得分不低于5分,且申请人居住房屋用途应为“住宅”)。

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年只集中办理一次。

办理流程

一、提交资料

申请人进入“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根据平台提示上传以下材料: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如不在同一户籍的还需要提供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资料,如《出生医学证》等)。

3.申请人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该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

温馨提示:有特殊需要或不熟悉网络操作的申请人,可到龙泉驿区街道(镇)登记点或龙泉驿区教育局进行线下申请,现场办理。

二、网上审核

4月10日至5月15日期间的工作日,龙泉驿区各街(镇)办事处在“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利用相关部门数据进行联网审核。

三、结果告知

通过“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发布审核结果。

1.对未通过审核的,显示“审核不通过”。

2.对提交资料不全或者有误的,通知申请人补足相关材料。

3.通过审核的,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并拟定于2025年7月初,通过“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告知申请人子女就读学校安排情况。

四、报到入学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子女根据学校安排,出具《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于规定时间内到安排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咨询电话

教育局

61929022、87137687(小学)

87133146(中学)

公安局:61929034、87115123

人社局:61929057

住建局:89741272

行政审批局:61929022

PART.8

简阳市

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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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第一类:

成都市外户籍的适龄儿童,申请到简阳市入学。

第二类:

成都市其他22个区(市)县户籍的适龄儿童,申请到简阳市入学。

特别提示:

简阳市户籍,但户籍为简阳市城区以外其他街道(镇)户籍的适龄儿童,申请到城区入学的,参照随迁子女执行。

申请时间

2025年4月1日至4月30日

申请材料

1.在我市务工的申请人,必须出具与我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在我市经商的申请人,提供在我市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

2.截至2025年4月1日,申请人必须出具已在简阳市连续居住满半年的相关材料(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产证等);租房的请一定要在2024年10月1日前,去当地社区进行登记备案。

3.截至2025年4月1日前,申请人必须连续缴纳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从2024年10月起开始购买至2025年4月),今后并持续购买。

温馨提示:申请到城区学校入学的,资料为城区的居住、务工或经商的相应资料。

咨询电话

简城招生服务点:简阳市简城街道西街98号简城一小本部 咨询电话:27222259

射洪坝招生服务点:简阳市射洪坝街道雄州大道南段267号青少年活动中心二楼

咨询电话:27061212

简阳市教育局:简阳市简城街道新民街273号

咨询电话:27215517 27016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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