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入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拓展港澳青年在翠亨新区的就业创业空间,7月17日,翠亨新区发布《中山翠亨新区深化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
《中山翠亨新区深化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正式发布。
新政从人员聘用、创业资助、场地租金等方面,对进驻经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的企业、港澳创业青年等对象,提出了12条具体的扶持举措(即“港澳青创12条”)。
其中,新政提出支持企业招募实习生。入驻基地(指经中山市人社局认定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下同)的初创企业,组织港澳户籍在读大学生、港澳高校在校生参加就业实习,实习期不少于3个月的,每成功招用1人,给予企业3000元的资助,每家初创企业每年度最高补贴30000元。
新政鼓励基地内的初创企业聘用港澳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申请每人5000元的聘用补贴。每家企业每年度最高补贴25000元。
基地内港澳青年创办的初创企业登记注册满6个月、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的,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每个企业补贴10000元。
此外,符合条件的港澳创业青年和项目还可享受场地免租、项目奖励、创业基金、就业补贴、安居保障、基地服务、活动举办补贴等一揽子扶持优惠政策。
翠亨新区是港澳青年创新创业的重要阵地,是广东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1+12+N”规划布局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之一。随着新政落地,港澳青年在翠亨新区创新创业的生态将进一步完善。
南方+记者 雷海泉
【作者】 雷海泉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